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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发总社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
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)供销社:
现将总社《关于开展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》(供销厅农字〔2010〕52号)转发给你们,请高度 重视、精心组织、周密部署,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填报工作。各市(州)供销社负责将本地区各县(市)所属农资企业填报的调查表及文字材料汇总整理,于8月10日前,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本一并报送省社经济发展处。
联系人:张娜,电话:0431-88977975(传真),电子邮箱:qzns1010@163.com,通知和调查表可到吉禾网(www.jlcoop.gov.cn)下载。
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
附件1 点击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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